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主动报告活动轨迹;自觉服从管理,配合做好扫码、测量体温、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措施,严禁搞特殊、刷特权,妨碍防控工作。
三、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及时提醒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监督职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应付、行动迟缓的同志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对不守纪律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治,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校纪委。
校纪委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防控措施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问责,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