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近期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省纪委监委结合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和特点,出台《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监督工作导则(八)》,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1. 要强化对秋冬季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卫健、教育、交通、旅游、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对疫情防控形势和潜在风险认识不足,思想麻痹大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措施出现松劲、虚化问题的发生;
2. 要强化对学校、医院、交通场站、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公安和司法监所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多点触发预警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坚决防止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不能做到及时发现、果断处置问题的发生;
3. 要强化对农贸市场、海鲜产品、冷链运输、快递外卖等重要风险点核酸检测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因检验检疫不科学、不规范,引发疫情通过物流传播风险问题的发生;
4. 要强化对持续抓好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赴京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从应急作战模式转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后,思想松懈、工作标准降低问题的发生;
5. 要强化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重点地区来晋人员精准排查、转运、隔离等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防控压力层层递减、防控闭环出现漏洞问题的发生;
6. 要强化对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因准备不足导致应对迟缓、处置不力问题的发生;
7. 要强化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宣传、教育等情况的监督,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导致人居环境脏乱差、公共卫生设施建设迟缓、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薄弱问题的发生;
8. 要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填报报表情况的监督,坚决防止精简工作不到位,基层依然多头、重复填表报数问题的发生;
9. 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城乡建筑、地质灾害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潜在风险变成现实问题的发生;
10. 要强化对做好“六稳”“六保”“六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干部作风的监督,坚决防止落实工作重“形”不重“效”、重“痕”不重“绩”等问题的发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先后针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复工复产复学、防境外疫情输入、关心关爱一线医护人员、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接续出台系列工作导则,目前已出台八期《工作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