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晋中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4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 和顺县人民法院原二级主任科员李翔锋公车私用等问题。2018年7月至9月,李翔锋在任和顺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期间,多次驾驶公务用车看望同学、参加聚会等。此外,李翔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李翔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2. 昔阳县煤炭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恒达物流配货有限公司经理梁晓君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1月,梁晓君多次违规驾驶公车看望其亲属。2021年2月,梁晓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寿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石志刚不正确履行公车管理职责问题。石志刚作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不正确履行公车管理职责,公车使用无台账,节日不按规定封存车辆,车辆和钥匙均由司机保管,导致该单位临时聘用司机李某在2020年国庆假日公车私用。2020年12月,石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司机李某予以辞退。
4. 晋中开发区信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武宏兵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武宏兵在任信息网络发展公司技术工程部部长和副总经理期间,违规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维修费等共计0.722万元。2020年12月,武宏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晋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