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忻州市保德县水利局局长郝晓东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至2018年,郝晓东担任保德县信访局局长、安监局局长期间,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企业赠送的高档烟酒茶等礼品,价值共计0.76万元;将多次违规接待产生的5万余元费用,安排监管企业承担。2021年2月,郝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阳泉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史向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7月,史向中在对某教育培训中心评估验收过程中,2次违规接受该中心负责人史某某宴请;2021年6月,其又在该中心内部食堂2次违规接受宴请。2021年9月,史向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运城市盐湖区运管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业务室主任张小玲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张小玲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在办理货运车辆审验时通过微信转账收受9名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共计2.52万元。2021年12月,张小玲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 山西省大容量计量站原站长王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9年,王毅在中秋节、春节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烟酒茶及礼金,折合共计2.88万元。此外,王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王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 晋城市陵川县崇文镇原党委书记张海贵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5月,张海贵担任崇文镇党委书记期间,到该镇城内社区调研时,违规接受社区党支部书记杨志强宴请。餐后,杨志强与同在该酒店吃饭的李某某发生冲突,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21年10月,张海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5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体现了坚定不移抓作风的决心意志。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深化作风建设的政治考量,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增强主动改进作风、狠抓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抓紧抓实、落细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通过集中学习制度规定、开展警示教育、约谈提醒、自查自纠等方式,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自觉主动总揽作风建设全局,及时查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修订完善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着力以“制度之治”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各级党员干部要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时刻反躬自省,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毅力、坚定信心决心,坚持马不离鞍、缰不松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统筹运用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推磨互查、部门联动协作、畅通信访举报等方式,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靶向监督、铁面监督,着力发现、坚决纠治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装样子做摆设,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吃公函”、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易发问题,以及联系服务群众中“推拖绕躲”、“吃拿卡要”、“窗口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从重处理、通报曝光顶风违纪、屡教不改和规避监督、隐形变异的典型问题,又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为锐意进取、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充分发挥执纪问责正能量,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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